韩丰澳.评注《穷通宝鉴》[论木].第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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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穷通宝鉴》:
甲戌、乙亥、木之源。甲寅、乙卯、木之乡。
甲辰、乙巳、木之生。皆活木也。
甲申﹑乙酉、木受剋。
甲午、乙未、木自死。
甲子、乙丑、金剋木。皆死木也。
韩丰澳.评注:
此断《穷通宝鉴》论述了八字中对于“活木”与“死木”的定义。五行木在八字中是最贴近自然环境的,更依赖于其余五行的配合,木在自然界中需要水的滋养、土的栽培、火的光照、金的修剪,所以“木”的[气与质]皆需自然调候,因为“木”与其他五行的互动最为密切,自然就有了活木与死木的区别。
[活木]为自然界的花草树木,具有生命力,结合实际,必须拥有三点特性才能存在功效成就:一要有水的滋养、二要根深蒂固、三要有阳光的普照。花草树木的成长离不开水,所以命中要有水;更需要土壤为其提供养分,所以命中要有土的栽培,拥有强根是木吸收养分和屹立不倒的保证,所以命中要有通根地支;也需要阳光的照暖,所以命中要有火的照耀。如论活木的功效成就,论的则是生命活力。
[死木]为缺乏生命力的木制品,结合实际,不需水的滋养、火的照暖、土的栽培。因为八字中所谓的[死木]大多为花草树木的成型制品,所以滋养与照暖皆是附属,更重要的是如何让其发挥人道中的最大功效。做个比拟:活木犹如具有生命力的花草树木,而死木犹如没有生命力的木制品,此时五行金则是让其发挥功效的首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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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穷通宝鉴》原文在论死木与活木时提到:木长生于亥,所以甲戌,乙亥为活木,为木之源头;木临官、帝旺于寅卯,所以甲寅,乙卯为活木,为木之旺地;木衰病于辰巳,虽然质衰,但气足,所以甲辰、乙巳为活木,为木生之地。
木绝于申酉,所以甲申、乙酉自坐绝地,为截脚,所以为死木;木死于午未,所以甲午,乙未为自坐死地,为死木;木沐浴冠带于子丑,甲子、乙丑的纳音为海中金,金来克木,所以为死木。
结合实际,《穷通宝鉴》关于死木与活木的论断存在一定的错误和争议。
依据十天干在十二宫的生旺墓绝,结合阳气阴质的论法,其规律为:
甲子,甲寅,甲辰,乙卯,乙亥,乙丑的干支组合为活木干支:
甲午,甲申,甲戌,乙巳,乙未,乙酉的干支组合为死木干支。
因为甲子和乙丑两组干支组合为木坐水地和湿土之地,在实际运用中,其功效成就皆可按照活木来论,如一味用纳音来解释其“死活”则太过牵强,不符合五行正理。
而乙巳和甲戌两组干支组合,由于天干甲乙木在巳戌中没有通根,所以单论十二长生则不全面,实际运用中,其功效成就皆可按照死木来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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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穷通宝鉴》:
生木得火而秀,丙丁相同。
死木得金而造,庚辛必利。
生木见金自伤,死木得火自焚,无风自止,其势乱也。
遇水返化其源,其势尽也。
金木相等,格谓斲轮。
若向秋生,反为伤斧,是秋生忌金重也。
韩丰澳.评注:
春忌见金,死忌伤生;夏忌见火,火出木尽;秋忌见水,水盛木漂。
以《穷通宝鉴》原文来论,生机勃勃之木,必得火而秀,见丙丁火,易成木火通明之象。生气全无之成木,必得金而就,见庚辛金,易成栋梁之才。
生木见金旺而伤,死木忌火多,如若火多,反使木焚。
然木之取用,当视春夏秋冬,生旺死绝而分别论之。
春月金值绝地,难以克木,木旺而金缺;而春木稚嫩,不堪金之斫伐,此所谓木见春生,不宜见金。夏月木死,木见旺火自焚,则木出为烬。秋月金通,其源流长,水虽能生木,水旺反窒息生机,木而漂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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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实际论命中,活木必须满足三点:
一是水润、二是土培、三是照暖。所以活木必然是有根有气的木,活木喜欢火泄木气,如此为“食伤泄秀”,搭配较好者可以构成“木火通明”之象;活木也喜欢土,因为土为财星,活木有力则可承载财气;活木也喜欢水,水为木之母,活木无水,虽生犹死。
活木和死木的论法更多的被用于八字的气势和活力动静方面,可以让大家做以思维发散,让大家更加懂得自然五行,但却不可将“死木与活木”作为判断命局喜忌的主要因素,否则很容易差之毫厘谬之千里。
五行木的喜忌切勿直断,一定要先看命局的组合格局,再来判断喜用。
死木很多情况也需用水,并非死木皆会“水多木飘”,而活木很多时候也需要用金,并非金一定会坏了活木的根。因为活木一旦在命局中木气过盛,没有火来泄、土来耗,最终必会枝杈旁生,无法成材,此时也需要金来制木,金如剪刀,修剪活木之弊端,依然能够让活木成才。
《穷通宝鉴》一书重在阴阳五行,以及十天干的自然因素,所以贯穿全文的理念,需摒弃纳音五行,而以干支生克制化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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